花木场合同未到期东莞塘厦这个社区上午发搬迁通知下午就强拆

  通过政府公开对外招标平台租的土地,合同期未到。社区却突然发出限期搬迁通知书,因政府建设需要提前收回该地块,要求花农15天内搬走。东莞塘厦莞深花卉市场的花农张女士向南都投诉,刚熬过疫情,又遭遇逼迁。村委会上午发通知,下午就来强拆,也不给任何补偿。7月23日,东莞市塘厦镇沙湖社区居民委员会书记接受南都记者正常采访时表示,花农不是跟社区签合同,社区已按合同规定通知承包方解约,现在是他们之间的事,跟社区无关。

  理由:南都记者介入后,社区书记称,花农不是跟社区签合同,社区已按合同规定通知承包方解约,现在是他们之间的事,跟社区无关。

  马上办研究员评价:从花农提供的这两份拆迁的通知书来看,限期拆迁是因为政府的建设需要,提前收回该土地。花农牺牲自己个人利益,为重点项目腾位,服务经济大局,这应该点赞。但作为服务于人民的政府部门,应该在不影响大局的情况下,也要多为花农考虑。这些花农刚刚从疫情中走出来,生意刚有点起色,却面临变迁的变局。东莞市塘厦镇沙湖社区为完成上级交代的任务,上午发通知,下午就来强拆,这种完全不顾群众利益的行为实在不可取。

  这次限期搬迁对他们来说,一切都要重新开始,如果没有处理好,可能会给他们带来毁灭性打击,花花草草不像其他物品,可以放入仓库。花农需要找一个新的场地,承接这些花花草草,然后进入一个新的配置的周期,期间收益会减少或者消失。这些损失是因为限期搬迁导致的,应该有人为此负责。再说合同还未到期,不能够拿所谓的合同条款,如政府建设需要,无条件归还。退一步,政府要重整这块土地,也不差那几天时间。无论是塘厦镇政府还是村社区,都应该人性化对待此事,尽量帮他们平稳过渡,避免造成更大损失。再说,人家花农也不是不愿意搬迁,只是其损失不应该由他们来承担。出于合同约定的情况及公平公正的情况,这些花农也应该得到期限的适当的宽限或者适当的补偿。

  莞深花卉市场位于东莞塘厦沙湖莆沙南路,占地面积31794平方米。这块荒废了好些年的地块,2018年5月29日租给了专营花木市场的陈锦泗,荒废的地块自此被唤醒。陈锦泗开始跑到深圳的一些花卉市场游说花农,不到几个月时间,就招了二十多个花农入驻。花农张女士也是在当时过来的。

  “我认为能结束奔波,可以在这里安定下来了,没想到做了不到2年,又要被逼走。”呆坐在花卉档口内的张女士郁闷地说,现在都不知道该去哪里,刚熬过疫情,生意开始好转,现在又要面临搬迁,而且是在短时间内。这么热的天气,不要说搬迁这些花花草草,就是人折腾一下,也受不了。

  张女士是在2018年10月从深圳一家花卉市场搬过来塘厦的,一家人赖以生存的就是这个花卉档口,按照张女士的估计,如果村委会不给搬迁补偿,那起码损失十几万元。都不知道要卖多少盆花才能弥补这个损失,还有三个孩子要跟着折腾。

  对于村委会这次突然袭击,不只是张女士懵了,市场里近20户花农都不知所措,这么短的时间,都不知道搬到哪里去,这么多花花草草不像工厂的货,可以放到仓库里。这么热的天气,这些植物根本经不起折腾。

  最让花农感到愤怒的不是要求搬迁,而是不给花农留时间。7月18日上午发通知,下午就派人来强拆。“我的孩子当时都被吓到了,当时大家都在睡午觉,根本没想到他们搞突袭。”花农梁女士说,上半年基本没生意,本以为下半年好起来,没想到又要我们搬。搬迁不是这么容易的,找到地方还要到那边去建房子,要整地,重新栽培。现在出现这样的一个问题,找了承包商说,只能退押金,村里没有给他们补偿,所以也不可能给花农补偿。至于这么短的时间,都是村里定的,承包公司也没有办法。

  花农们现在最希望的是塘厦镇政府能介入,政府引进重点项目,能带来更大的收益,花农们也表示能理解。但不能因此就不顾花农们的利益,这也关系到十几个家庭。关键是合同还没到期,如果要搬迁,能否给予一定补偿和宽松一点时间,让花农们的搬迁更从容,避免造成更大的损失。

  7月23日上午,莞深花卉市场的承包企业法人陈锦泗接受南都记者正常采访时表示,公司为了这事找过村委会协商,但村委会不愿意给搬迁补偿,也不愿意给花农搬迁的缓冲期,一开始只给5天,后来又改成15天。

  陈锦泗拿出一份沙湖社区的限期搬迁通知书,落款是7月15日,通知书显示,因政府政策、政府建设需要提前收回该地块,请于本通知发出后7天内自行搬迁完并退场。如逾期未搬迁,社区将会结合实际上报有关部门组织清场。

  通知书是7月18日上午才送到,下午就有人过来强拆了。“陈锦泗说,一点缓冲期都没有,地块合同还有一年多,就一句话政府发展需要,就单方面强行毁约,现场还差点起冲突了。因为当天的强拆受到花农的质疑,拆迁队没有继续下去。

  7月20日,沙湖社区又给陈锦泗发了一份《土地租赁合同书》解除通知,原因改成承包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多次发生各种违约行为。要求承租方在15天内,也就是8月5日前把地块上的东西全部清理完毕。

  对于沙湖社区提到各种违约行为,陈锦泗解释,就是疫情期间的一些租金问题。承包公司给花农免租了半年,承包公司正在跟村里在协商,是不是能够给予一定的免租优惠,双方目前都还在沟通。

  对于花农的诉求,陈锦泗表示,能够理解。如果村里没有给补偿,公司不可能自己掏钱出来。合同未到期,却要求搬迁,不是承包公司毁约,是村里单方面违约,这个责任理应由村里承担。

  事实上,类似这样,合同未到期,要求搬迁的事情,塘厦镇蛟乙塘村在上个月底也发生过,也是要求几天内完成搬迁的,村委会对所有的搬迁商户都给了一定的补偿。

  7月23日上午,东莞市塘厦镇沙湖社区居民委员会赵书记接受南都记者正常采访时表示,花农不是跟社区签合同,社区已按合同规定通知承包方解约,现在是他们之间的事,跟社区无关。

  赵书记拿出合同指出,当初放在招标平台公开对外招标的时候就明白准确地提出来相关权益,村里提前违约,不用承担相关责任。再说,承包公司拖欠租金,已经算是违约。对于当天上午发通知,下午就进行拆除的事,赵书记承认,这点做得不够好。后来也是及时纠正,改成限期15天搬迁。赵书记表示,15天的限期也是塘厦镇政府的要求,因为只有尽快平整土地,才能走流程办手续,才不会耽误重点项目的招商。

  基本评价:对主管部门、责任单位的介入速度、处理进度和处理效果进行打分。主动介入、处理效率高、群众满意度高,则评分高,反之,则评分低。

  马上办研究员评价:结合事件背景、政策法规乃至当下的办事流程设置,同时结合主管部门、责任单位的资源配置、职责范围等充分考量介入行为的有效性,评判处理解决措施的可行性,为提高部门和单位办事能力提供参考借鉴。

  ■介入速度 25分(参考: 事发就主动介入25-20分,媒体反馈后介入19分-10分,从不介入0分)

  ■处理进度 25分(参考: 立刻采取行动25-20分 有解决方案19分-11分 正在制定解决方案10分,尚无采取行动0分)

  ■处理效果 25分(参考:马上办解决25分 有解决的时间表15分,处理中结果待定10分,无结果0分 )

  ■研究员评价 25分(参考:满意25分 不满意但能够理解10分 完全不满意0分)

  (备注:为加强完善马上办评分体系,特增设“良”等级,分数区间为79-70,及格等级分数区间为69-60,其余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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